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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陵晚報訊(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徐寧烤肉)“我在銀行取錢,然後遭遇搶劫!”12月4日晚上9點多鐘,南京江寧高新園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子劉茵的報警。
  民警趕到現場後,劉茵反映,她本在銀行ATM機上取錢,剛取了3000元,就突然跑來一個男子,將她的錢搶走了。“那個男的中等個頭,20多歲,穿藍色牛仔褲,往那個方向跑了……”劉茵說得非代償常詳細。
  不過,民警觀察發現,劉茵的神情貸款很是淡定,不像女性被搶後應有的反應。而且,她對嫌疑人的體貌特征說得特別詳細,好像是她熟悉的人一樣。隨後,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內做進一步瞭解。
  果然,在民警的追問下,劉茵說出了截然不同的事情真相,她口中的嫌疑東森房屋人實際上是她在微信上結識的男網友張剛。
  劉茵在KTV工作,張剛跟朋友去KTV消費西裝時,用微信“搖”到了劉茵。見劉茵長得漂亮,張剛便開始緊追不捨。
  兩人先是在微信上聊得火熱,劉茵想讓張剛照顧自己生意,而張剛想和她發生更進一步的關係,可謂各有所需。
  在微信上,張剛表現得很是闊綽,稱要照顧劉茵生意,但實際上他自己從沒單獨去KTV消費。在“微聊”了兩個月後,張剛終於提出想和劉茵發生性關係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,最終以3000元成交。
  擔心張剛不付錢,劉茵還特地問他,到底有沒有錢。張剛回答得斬釘截鐵,“我帶著銀行卡來,沒錢就帶你去銀行取。”12月3日晚上,兩人在江寧某賓館發生性關係。
  完事後,劉茵讓張剛付錢,張剛便帶著她去銀行取錢。結果,連跑了4家銀行,每張銀行卡的密碼都是錯誤的。
  這時,劉茵意識到張剛可能在騙人,便上前打他,張剛當時就跑掉了。見張剛跑遠了,劉茵想想氣不過,便打電話報警,謊稱自己被搶劫,而錢數正是和張剛談好的3000元。
  很快,民警將張剛抓獲。對於劉茵所說的一切,張剛表示認可。對於兩人所做的荒唐事,警方以賣淫嫖娼對他們依法作出了相應的治安處罰。
  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發生關係後不給錢女子報警稱遭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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